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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义网讯(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秦雯)今年5月12日,涉罪未成年人小安(化名)在与湖北省宜昌市葛洲坝检察院检察官通过微信交流时,发送了一段他在工地上操作起重机的视频。在视频中,小安表示,今年4月,他成功考取了建设行业工程机械施工作业操作证,现在凭自己的劳动赚钱,心里无比踏实。
2022年3月,17岁的小安和几名校外人员以吃饭、上网等为由,将初中生小南(化名)诱骗到某公园,随后对其进行殴打、辱骂并索要钱财,造成小南轻微伤。小南被迫向小安转账15元。小南报警后,小安在父亲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。小安因涉嫌抢劫罪,被公安机关移送葛洲坝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经过多方走访,检察官了解到小安自幼跟随母亲生活,其父亲常年在外地的建筑工地从事吊装工作。由于母亲常常采用棍棒教育的方式,小安与母亲关系不佳,特别是进入青春期后更加不服母亲管教。
通过与小安深入交流,检察官察觉到小安本质不坏。而且,小安对于自己给小南造成的伤害很自责。考虑到小安作案时系未成年人、有自首情节、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,葛洲坝检察院于2022年9月对小安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,考验期为6个月。
针对小安缺乏良好家庭教育的情况,葛洲坝检察院检察官多次与小安的父母进行谈心谈话,建议他们多多关爱小安,给予孩子安全感。同时,检察官主动联合小安所在社区,对其定期开展法治教育。今年3月,经综合考察,葛洲坝检察院依法对小安作出不起诉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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